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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14 来源: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体:[ ]

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信息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市供销社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主动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载体,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全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162条,其中政策解读12条,财政资金8条,监督保障20条。在市供销社网站发布信息575条.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积极主动回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内容质量的规范性、全面性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3我社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专栏,向社会规范发布依申请公开表格、依申请公开目录、依申请信息流程图、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依申请公开统计等信息。2023年,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社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紧密配合、积极协作,自上而下形成职责清晰、渠道通畅、协作紧密的良好工作格局。我社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细化部门职能职责,定期更新动态内容,对市社基本信息、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和联系方式等法定公开内容进行实时更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对各科室提供的拟上网信息严格把关,发现没有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的信息不予上网,一律退回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完整。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统筹部署。我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制定全年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职责、工作内容,增强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做好自查整改。根据市信息办反馈的每季度信息公开测评的意见,安排相关人员认真研究问题所在,做好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网站部分栏目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政策解读栏目负责人解读文量有待提高。

一是继续加强我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公开工作,加强对网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按照每月全市政务公开测评情况通报针对性整改,避免同类型错误重复出现;二是提高对信息政策解读的重视,加强跟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针对我社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针对性分析,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2023年大力推进管理公开,根据安徽省2023年公共服务清单目录进行2023公共服务清单目录调整,发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积极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理顺解读机制,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