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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3 00:00 来源:宣城市水利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宣城市水务局编制(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概述、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度,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权力运行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健全公开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1、领导体制。我局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家传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周军同志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通过健全体制,把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局各科室工作人员,落实“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利用宣城水务信息网、宣城市水务局官方微信(搜索“宣城水务局”)、微博(新浪、腾讯)、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等多种途径公布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深化内容。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保障监督。 从成立信息公开领导组开始,我局就制定了一系列公开条例,例如《宣城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水务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制度》、《宣城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管理制度》等,并制作“宣城市水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表”向社会发放,让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考评。保障我局信息公开的公平、公开、公正。

二、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通过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400余条,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经市编办审核后,现我局初步确定的政府权力共35项(原32项),分别为:行政审批5项(原为3项,现新增1项,从其他权力事项中调整过来1项),行政处罚25项(原为23项,现新增3项,合并1项,实际增加数为2项);行政征收1项(其中有3个子项,无变化);行政强制4项(无变化);其他权力0项(原来的1项被调整到行政审批事项中)。根据今年政府网站检查的相关要求,我局更新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目录更新工作,并针对今年市信息办每季度对信息公开网站测评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积极整改工作,注重各栏目件的均衡发布,定期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一例(涉及水利十三五规划,由于我市水利十三五规划尚未审查批准,所以暂不能提供),也已按要求规范、及时的答复申请人。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相关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5. 舆情回应

今年我局接待处理信访来电百余次,办理网上信访系统、市长信箱、政民互动、12345政府热线、数字城管等案件70余件,各项反映事件均已按时办理,办结率达100%。5月9日,局主要科室负责人走进演播室参与“百姓热线”录制,解读水利政策、宣传我局职能并现场解答听众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距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的主动性还需加强、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大执法结果公开力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提高工作实效。

2、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