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对局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根据《宣城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制度》、《宣城市水务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水务局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负责、谁失责、谁担责”,提高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一)深化公开内容。我局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了本局工作职能、各科室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结合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要求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联系方式以及需公开的其他事项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在宣城市水务信息网上开辟了宣城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快速通道、公告栏和意见箱,发布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我局还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公开,按要求于11月份完成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网站的改版和更新维护工作,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重点栏目发布民生公益信息。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00余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加大公开力度。我局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并在局门户网站增设了党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共识共享专栏等栏目,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我局还印发了《宣城市水务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成立了市水务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选聘信息员,及时提供和更新单位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公开媒体的作用,利用《安徽日报》、《宣城日报》、“宣城新闻网”等载体,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水务各类信息,10月底,市长虞爱华以“兴水利、惠民生、促发展”为题接受中安在线记者专题采访,11月5日,《安徽日报》以专版介绍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成果,11月,《宣城日报》刊登“踏访水阳江”系列报道。通过全方位宣传,扩大了影响,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广泛提升水务局的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
三、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我局严格对照政务公开“深化年”工作要求,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经认真梳理工作职能,确定公开内容,我局将信息划分为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计划、部门动态、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招标采购等类。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电子表格。201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可行、监督有力。明年,我局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透明度;二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三是加强考核与监督,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