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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安徽省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1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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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安徽省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参照制定本市(县)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安徽省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政明电〔2013〕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全面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全省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徽省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首萌

副组长:钱斌

成  员:秦伟、汪斌、李永东、苏云、王选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作经济指导处。

办公室主任:秦伟

二、检查重点:

全省供销社系统棉麻、烟花爆竹、日用工业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1、各市供销社贯彻落实省政府和省供销社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等情况。

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急装备物资落实等情况。

8、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日用工业品、棉麻等仓储设施、加工场所、收购销售网点及商场、宾馆、学校、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情况。

9、建筑施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1、组织企业立即开展自查。

2、市县供销社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级企业进行复查。3、市级供销社对县级供销社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4、省供销社根据全省供销社安全检查情况组织互查和督查。

5、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对供销社企业开展检查。

五、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开始到9月30日结束。

届时省供销社组织对各县、市、区供销社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这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市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于7月5日前报省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总结报告于9月27日前报省供销社。省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总结报告于9月30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查组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全面了解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认真指导企事业单位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四)要抓住重点,做到全面普查与部分抽查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回头检查相结合,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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