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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转发全国总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网站规范使用推广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有关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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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供销社:

    现将全国总社合作指导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网站规范使用推广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有关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级供销合作社认真调查摸底,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按照标识使用标准和要求,指导标识使用不规范的网站进行整改,共同打造供销合作社标识这一靓丽风景线。请将有关工作情况于5月底前报省社办公室。对逾期不符合要求的网站,将在系统网站上给予公布。

   《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网站规范使用推广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有关工作的函》见“中华供销合作网”合作指导部子网站,地址:

http://www.chinacoop.gov.cn/HTML/2015/03/26/99619.html

    联系人:办公室信息中心,郑文、方小东;电话:(0551)62631557,邮箱:845521356@qq.com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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