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常务理事组成。
职权是:
(一)负责召集理事会全体会议,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三)决定总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决定总社内部管理制度;
(五)决定总社内部办事机构的设置;
(六)决定总社企事业单位的设立、合并、分立或者解散;
(七)决定总社对企业的出资及投资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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