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一)促进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产业联动、创业带动、区域互动机制,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延续实施优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发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就业作用,稳定岗位规模。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1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700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以城市社区、乡镇企业聚集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建设“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三公里”就业圈,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家门口”就近就业,推动更加充分就业。2022年,全市5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2025年,全部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三)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就业。着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提技能、优环境,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短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支持高校毕业生留宣就业创业,宣城职院毕业生去向留宣率达30%以上;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每年新增技能人才1.7万人以上;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80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3.5万人,企业缺工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工作措施
(一)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1.加速“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大力宣传推广“三公里”就业圈,帮助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便捷掌握就业政策、岗位招聘信息等,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目标,促进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2.加大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综合运用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杠杆,加强对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岗位供给。鼓励各地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就业需求。加大社区就业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
3.扩大基层服务岗位供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基层工作需求,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发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由各级财政资金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022年,全市开发临时性专项岗位1100个以上。
4.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以上,确保每一名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能安置到公益性岗位。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405个以上,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参加见习活动。2022年,针对当前就业严峻形势,全市开发短期就业见习岗位1400个以上,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
5.加快兑现就地就业相关补贴。落细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春风行动”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措施的通知》,加快兑现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住房公积金奖补、市场化招工奖补、企业自主招工奖补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就业岗位供给。
(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支持高校毕业生省内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供给,支持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区服务和乡村振兴领域。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毕业生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持续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其中水电气、公交等领域内的国有企业岗位增加数不少于5%。202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不低于1800个。
2.促进农民工本地就业。推进“两强一增”,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推进有劳动力的家庭每年至少有1名劳动力在本地务工,收入2万元以上,带动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万元。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3万人次以上。
3.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开展“送政策进军营”直播宣讲,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提高退役军人就业服务针对性。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精准提供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实施退役军人创业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全方位服务,激励更多宣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
4.全面落实重点产业人才政策“宣8条”。聚焦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就业创业生态。
(三)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1.持续推进保障企业用工“八大行动”。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和“人社服务专员服务企业”行动,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短缺。确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让重点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用工有缓解。
2.建立市外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聚焦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常态化组织我市企业赴省内皖北和省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劳务对接,建立区域对接、县县对接、乡企对接机制,促进劳动者来宣就业。
3.打造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加强安徽公共就业招聘网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劳动者求职信息动态更新,通过后台大数据精准匹配、信息推送,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省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支持设立苏皖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广德、郎溪)市场,与溧阳共同建立苏皖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平台。
4.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技工院校每年招生2700人以上。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
(四)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1.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提升长三角“一地六县”(宣城)人才综合体暨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水平。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创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着力培育我市“AAAA”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选安徽省服务业百强企业。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定期开展清理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打造“智慧就业”信息系统,做亮“2+N”招聘品牌,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每年组织认定“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宣城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劳动力、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市区,可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四)阶段性稳就业补贴。各地可结合地区稳就业需求,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五)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滚存结余、地方财政资金等,设立地方就业风险储备金,积极预防和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