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供销社、市供销商业总公司:
根据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22〕48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1〕1446号)和省供销社《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网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供发业〔2022〕3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宣城市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等经营企业。需满足供销社所占股权(折算后)比例大于25%、持股时间超过半年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的法人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的,不受持股时间限制),且纳入供销合作总社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扶持范围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规范的实体经济组织,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健全,财务资料和账务真实完整;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社标识。
(三)申报项目均纳入省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已获得国家、省级相关专项政策扶持的同一项目一律不得再次申报。申报企业在填写涉企信息时,因错填、漏填、虚假信息、重复申报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申报的,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应一致或有隶属关系。
(五)申报项目应为2022年5月底之前建成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为1-2年。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要求
县市区供销社会同同级财政局,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县级项目需报市级供销社、市财政局,经专家评审、研定后确定并报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备案),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2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供销社、市社供销商业总公司可申报一个项目。
(二)纸质材料申报
1、《项目申报书》,2021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统计年报,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2022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财政“新网工程”扶持项目责任书》(附件3)。
3、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目前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工商部门出具的2022年4月1日之后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的批复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实施发生的投资支出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所在地能够说明项目概况的实景照片;土地租赁、银行借款等相关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投资相关凭证等项目实施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如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6、其他材料。县级供销社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现场踏勘后填写的项目专项勘查情况表(附件4)。
7、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格式见附件1)、目录、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8、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经所属供销社、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报至市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以收到纸质申报书时间为准),逾期不报,视同放弃。市供销社对项目进行初步核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将不予评审,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并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项目管理分级管理责任制。要按照《宣城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财建〔2022〕149号)要求,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对项目申报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切实把发展前景良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竞争力强的项目推荐上来。坚持好中选优,切实做好项目遴选、申报等相关工作。供销社要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如期完成项目申报等工作。
(二)明确支持重点,助力乡村振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要立足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助力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主要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为农服务中心、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生产服务、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等产后服务、工贸一体化及现代农资综合服务等项目;支持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包括冷链物流骨干网、农产品批发市场、县城商贸流通体系与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数字供销助力乡村振兴、系统电子商务网络服务平台新建或升级改造、茶产业发展等项目;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包括城乡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农膜污染治理、城乡绿色生态发展、城乡市政园林工程、绿地养护管理等项目;重点支持供销社全资、控股企业的建设项目。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地要统筹发挥监事会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和纪检监督的作用,根据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各级供销社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按要求强化对项目执行的调度督导和拟支持项目的涉企审查,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使用进度。二是要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如出现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供销社、市财政局报告情况。三是纪检、监事会、内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市供销社 俞文莞 联系电话:3023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