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市供销商业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城市人民政府第4号令)精神,全面推进市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100%的目标任务。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市社机关各科室和市供销商业总公司。
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洪斯明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何新民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胡曦祥 办公室主任
有明喜 教育培训科科长
黄献松 综合业务科科长
洪文军 财务审计科副科长
汤小庆 市供销商业总公司总经理
俞文莞 合作经济指导科一级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由胡曦祥兼任市社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主任,钱丹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订分类制度
根据《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订《宣城市供销社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附后)。
(三)宣传发动
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利用市社网站、楼道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四)实施垃圾分类
由市社办公室配置垃圾桶、袋,联系物业做好收运和垃圾桶保洁事宜。机关各科室和市供销商业总公司按要求做好各自的垃圾分类工作。
(五)监督检查
市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以监督促推进、落实,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已的大事,每一位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我们每一位干部职工一定要严格按照分类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不定期对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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