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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关于做好全省系统财务快报联网分户直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1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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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全省系统财务快报联网分户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社,省社各投资企业:

    为了全面、及时掌握全省供销社企业财务信息和项目建设情况,根据总社《关于做好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通知》(供销厅财字﹝2010﹞45号)精神,省社决定,从2013年1月份开始实行省社投资企业和市、县供销社月份财务快报网上分户直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会计数据联网分户直报工作是供销合作社推进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方面,也是各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因此,全省各市、县供销社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推动,确保会计数据企业联网分户直报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人员培训是推进网上直报工作的关键环节。培训主要由市供销社对本地区社属企业财会人员和县供销社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各市供销社要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切实把网络直报培训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在2013年顺利推行供销社会计报表数据联网直报工作打好基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财务快报网上直报范围

    按照总社的安排,采取分层级逐步实行会计数据联网直报工作,我省决定从2013年起省社投资企业和市、县供销社实行网上直报即通过“供销合作社网络报表管理系统”平台软件网上直报,其范围包括供销合作社全资、控股、参股、开放办社吸纳的企业。

   (二)按照要求填写单位模版

    各市、县供销社将纳入会计报表汇总范围的所有企业和乡(镇)供销社名称及编码填入单位模版中。名称和编码要严格按照培训的要求编写。各市供销社汇总后于12月30日前统一上报省社财务处添加用户名。

   (三)分户直报的权责及时间

   1、各市供销社对本市直属企业及下属县级供销社的会计数据负责审核;各县级供销社对本县下属企业及基层社的会计数据负责审核。

   2、联网分户直报时间要求:各市供销社上报时间为次月10日之前,各县级供销社会计报表上报时间由各市供销社确定,但不应迟于次月10日。

    四、联网分户直报网址

http://202.85.213.239或登录总社财务部网络,点击右上角:“财务报表网络信息系统”。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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