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供销资讯 > 通知公告

省社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8 15:40
[字体:  ]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统称“双节”)将至,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13〕39号)精神,为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系统“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双节”期间处于企业生产经营旺季,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频发时段,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节日良好安全氛围、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当前特殊重要的位置,切实提高“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深入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

   各地要深入推进第三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皖安明电〔2013〕4号)要求,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二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等。对第二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重点督查,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省社拟于近期对有关市县及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检查督查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查看的方式。对检查督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问题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切实做好“双节”期间节假日值班工作

   “双节”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重点部门、要害关键岗位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带班领导手机要24小时保持开通。要完善应急处置,妥善处理突发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中秋节值班电话:0551—62655811,13075577836

   国庆节值班电话:13665693209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3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