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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明喜、胡曦祥二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各投资企业、市社各科室:
经社党组研究决定:
有明喜同志任市供销社教育培训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胡曦祥同志任市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