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厅函社团字[201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社会组织评估是民政部门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已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开展。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加强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和联系,积极为供销合作社社团评估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宣传,积极组织主管社团参加评估,认真做好系统社团评估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要通过参加社会组织评估,推动供销合作社社团完善内部治理,促进社团健康规范发展,提升社团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社团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请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团管理部。
联系人:裴云峰
联系电话:010-66050265
电子邮箱:peiyunfeng@chinacoopgov.com.cn
附件:供销合作社社团评估情况统计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