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明喜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供办〔2014〕52号
各县市区供销社、各投资企业、市社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有明喜同志任市供销社教育培训科副科长;胡曦祥同志任市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均从2013年12月起。刘聪同志任市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关于有明喜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供办〔2014〕52号
各县市区供销社、各投资企业、市社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有明喜同志任市供销社教育培训科副科长;胡曦祥同志任市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均从2013年12月起。刘聪同志任市供销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