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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公示牌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6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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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有关企业: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公示牌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5]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供销社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要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公示制。2016年起立项的农发总社项目,严格按照新要求规范设置公示牌。在今后的工作中,公示牌的规范设置将作为评价各市、直管县供销社农发总社项目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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