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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 发布时间:2026-05-2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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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23日对山西长治市沁源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5月27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黄涛英,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郑守龙一行深入到社属门面房和皖东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前期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检查组首先对市供销社出租门面房进行了检查,现场逐一查看各门面房用电、用气及消防器材(灭火器)配备情况,对承租户提出日常安全要求。随后,检查组深入社属皖东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采取现场查看与询问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汛期和雷雨季节安全防范要求特点,重点对仓库防洪设施、避雷设施、视频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烟花爆竹堆垛、温湿度检测登记、出入库管理等进行了细致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了发现的问题隐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逐项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要求企业立行立改,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黄涛英在检查中强调,企业必须坚决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三起烟花爆竹事故和山西沁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同时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雷电天气变化,加强应急值守。要对此次检查交办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持续开展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坚决守牢汛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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