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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决定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公管局,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确保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我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对《关于印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远程评标操作办法〉的通知》(宣公管〔2017〕53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