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河南省财政厅等印发《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有效融合,构建“三位一体”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省市县三级都要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落实。河南省社重点抓好10个左右的试点县,加强督促指导、动态跟踪和定期评估;市社重点抓好2-3个试点县,县级社重点抓好2-3个试点乡镇。对试点单位,加大扶持力度。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省初步构建起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优势互补、协同高效、风险可控的“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要加快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搭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平台。优化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职能,树立开放合作意识,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吸收进来,把农村信用、投资担保、农业保险等金融机构内嵌到为农服务全链条,在为农服务中心增设金融自助机具,开展金融政策宣传等工作,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有效调度共享资源。要改造提升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打造具有生产、供销、信用等多种功能的农业综合性服务平台,在社会化服务薄弱地区,采取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机、农技、种植等生产型农民合作社融合合作,建设为农服务中心。要建设村级为农服务综合体,加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力度。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农业农村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设上向为农服务中心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