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严格按照《社有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全面开展社有企业绩效考核,推进考评问效常抓常严,形成长效,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考核。充实社有企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财务、审计、人事、纪检、资产监管处室纳入社有企业考核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形成考核合力,切实提高考评问效的组织领导力、专业审查力、压力传导力。
二是完善措施促考核。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有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告2020年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的通知》,从报告范围、内容、程序三个方面,要求企业结合实际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落实企业表述权,考核小组严格对照企业财务报表、平时工作推进情况、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审查企业自查报告,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推进绩效考核规范操作,确保绩效考核不漏项、不走偏。
三是审计监督强管理。聘请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对供销集团、集团全资控股及区社直接出资的企业开展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社有企业一年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断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兑现绩效薪酬。
开展社有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切实履行了社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落实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逐步建立起绩效与薪酬紧密挂钩的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薪酬管理体系,发挥考核对经营管理层的正向激励约束作用,使企业综合业绩考核“缺位”、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失位”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