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工作要求,着力营造市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良好氛围,力求在派驻纪检组宣教考核中获得好的成绩,现将我社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投稿媒体
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中华合作时报》、《安徽经济报》、《安徽日报》等报刊杂志,中央纪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纪委、省供销社、凤凰网、光明网等网站。
市级新闻媒体:《宣城日报》、《宣城工作》等报刊杂志,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先锋网、市直工委、中国宣城网、宣城新闻网等网站。
二、报送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宣传。突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果,着力宣传正风肃纪活动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大力选树勤政廉政先进典型。
三、相关要求
1.按照纪检组的要求,全社全年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采用不少于4篇,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不少于40篇(每季度不少于10篇);
2.各责任科室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信息采用情况报纪检委员,由纪检委员统一汇总上报;
3.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结合岗位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检查、脱贫攻坚、巡查整改、意识形态、财务审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党组出台的重要文件、不同阶段重要学习以及廉政文化教育等结合,多写多报、多出精品,确保我社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附件:市供销社各科室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投稿情况汇总表
2019年6月19日
市供销社各科室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投稿情况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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