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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区社:创新体制机制 打造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宣城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9-03-12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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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及内政办发〔2017〕175号文件精神,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能力,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聚焦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以组织创新为核心,工作推进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建设模式创新为支撑,以服务创新为着力点,2018年在全区空白苏木乡镇建设新型基层社426个,实现新型基层社覆盖全区苏木乡镇。

一、创新内容

(一)以组织管理体制创新为核心。按照“民有、民管、民享”的基层社办社方向,创新组织体制,从管理构架、运行机制、服务内容等方面对新建基层社进行规范,要求新建的基层社做好“四项联结”,达到“五有标准”,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基层社组织管理体制。新建基层社主要职能有:协助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好苏木乡镇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领办和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实现基层社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兴办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积极开展农牧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畜产品、再生资源经营业务,建设农村牧区电商服务站;建立为农牧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托管、智能配肥、农机作业、草牧场托管等业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构建为农牧服务综合平台,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承接各部门在苏木乡镇的为农牧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基层社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以工作推进机制创新为动力。为了完成基层社恢复建设任务,采取“试点先行、扎实推进、党政联动、周周反馈”的工作推进机制,为打赢这场基层社空白歼灭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试点先行”。区社选择了建设条件不同、具有典型性的5个苏木乡镇,开展空白苏木乡镇基层社恢复建设试点,组织各盟市社进行实地观摩、座谈研讨,为全面推进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提供了经验。二是“扎实推进”。经过反复研究,区社制定下发全区基层社恢复建设方案,召开了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培训会、部分盟市社建设推进会,部署落实基层社建设任务,指导盟市、旗县社规范推进建设。建设过程中,由区社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组织11个督导组深入12个盟市、89个旗县、245个苏木乡镇对基层社恢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各组分片包干、一抓到底,直到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党政联动”。在各级供销合作社的积极争取下,党委、政府通过出台政策、财政资金配套、划拨政府闲置资产、分管领导亲自指导等多种方式支持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加快了建设进度。四是“周周反馈”。建立了基层社恢复建设进展情况每周通报制度,及时监控建设进度,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先后下发通报14期。

(三)以建设模式创新为支撑。全区各苏木乡镇的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各异,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情况也不同。在推进建设过程中,根据各苏木乡镇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模式建设新型基层社。一是引进“能人大户”领办基层社。与当地能人大户联结,共同推进基层社恢复建设。二是“社社”融合发展建设基层社。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或涉农企业合作共建,增强基层社的服务带动能力。三是依托“老供销”建设基层社。采取与原供销合作社职工合作,利用原供销合作社经营场所,对原有门店进行改造,使“旧店面”焕发新生机。四是联合“村两委”共建基层社。采取“村社共建”的模式,由旗县供销合作社投入补助资金,“村两委”投入集体建设用地和建筑,以股权投资合作方式建立基层社经营实体,推进基层社恢复建设。五是旗县供销合作社独资建设基层社。利用旗县供销合作社自有资产或资本注册成立基层社,与其他经营主体进行合作经营。

(四)以为农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完善服务功能,强化带动能力,要求恢复建设的基层社在确保农牧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畜产品等供销合作社传统业务的前提下,围绕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开展多样化服务。一是开展土地托管业务。赤峰市红山区供销合作社申请红山区政府配套资金10万元,重点打造文钟镇基层社,建立庄稼医院,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二是延伸电子商务。依托基层社建设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服务站,配备电子商务经营服务设施,提供代购代销、话费充值、生活服务缴费、快递收发等服务。三是拓展金融服务业务。呼和浩特市托县中滩基层社与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建设了“农信驿站”,开展小额汇兑等业务,每天可为农民提供5万元的取款业务,方便了当地农民生产生活。四是扩充旅游服务。阿拉善盟阿左旗超格图呼热苏木基层社依靠沙漠旅游,开展传统供销合作社业务经营和住宿餐饮、旅游观光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服务,充分发挥沙漠驿站功能。五是创新经营发展模式。通辽市供销合作社试点恢复重建基层社对外挂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两块牌子,同时通过与包商银行开展战略合作,试点推进以基层社为载体的乡镇级金融服务中心、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载体的金融服务站建设。

二、创新效果

(一)基层社为农牧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得到加强,组织体系日趋健全,基层薄弱局面得到初步扭转。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系统基层社总数达到878家,基层社苏木乡镇覆盖率由2012年的52.44%提高到目前的苏木乡镇全覆盖,基层社数量和苏木乡镇覆盖率创下了我区供销系统成立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2018年,基层社建设经营服务网点3819个,实现销售总额92.23亿元,同比增长2.86%;基层社农畜产品类销售额24.42亿元,同比增加27.18%。基层社销售对系统销售增长的贡献率为9.99%。基层社的建设和发展,为全系统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密切了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在基层社恢复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牧民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密切了基层社与农牧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逐步推进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将基层社建设成为以农牧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真正做到了农牧民出资、农牧民参与、农牧民受益。截至目前,全区基层社入社农牧民11634人,有超过40.1%的基层社吸纳了农村牧区能人大户入社入股。2018年,基层社累计销售农业生产资料27.23亿元,同比增长19.37%;累计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23.09亿元,同比增长14.25%。

(三)发挥了供销合作社的功能。恢复建设后的基层社发挥了供销合作社组织功能、经营功能和为农牧服务功能,为破解农牧业发展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瓶颈,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对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很多基层社从过去的破院子、烂房子,改造成了现代化的商场超市、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社,不少基层社经营服务设施成为当地的新地标,供销合作社的面貌焕然一新,扩大了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重新擦亮了“供销社”的这块金子招牌,农牧民群众说“供销社又回来了”。与此同时,我区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新闻联播》先后3次播出了反映建设工作的相关内容,《内蒙古日报》、《中华合作时报》、《中国供销合作网》等重要媒体多次报道我区基层社恢复建设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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