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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建设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宣城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8-04-20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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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内蒙古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尤其是基层组织建设,出台相关文件给予政策支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推广建设经验;同时,多位分管领导就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

2017年5月27日,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白向群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指示,“要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构建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2017年9月28至29日,自治区政府在赤峰市组织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暨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先进经验。

2017年12月5日,自治区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内政办发[2017]175号),要求,加大对基层社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制定出台扶持基层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基层社改造新建工作。《意见》的出台为全区基层社建设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2018年4月8日,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张韶春到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调研指导工作,指示,要大力加强基层社的建设。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内政办发〔2017〕175号)精神,深入实施“百县百社”振兴计划,充分发挥好基层社标杆社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空白基层社恢复新建,密切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

截至2017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基层社615个,同比增加49个,增长率8.66%,在全国总社汇总的31个单位中,居第3位;领办、创办农牧民合作社10004个,合作社数量在汇总的31个单位中,居第5位;建设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5065个,同比增加466个,增长率9.3%,在汇总的31个单位中,居第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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