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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供销社被省诗教协会授予 “安徽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泾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7-12-25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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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供销社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大力开展“诗教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绩。日前,安徽省诗词协会一行来泾县供销社开展“安徽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授牌仪式。

省诗词协会一行听取县供销社就开展“安徽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看了在争创过程中的各项争创成果,对县供销社开展的争创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就今后如何继续发扬供销社优良传统,传承中华文化作了具体要求:一要加强传统文化和古诗词的学习,提升品德;二要通过持续活动,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要结合实际,把县供销社“诗教”工作做到常抓常新,促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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