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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扎实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宣城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7-09-28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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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下发以来,各地党政和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文件下发后,区社积极联系协调自治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贯彻落实5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组织两个调研督导组,先后2次督导调研南北疆各地贯彻5号文件精神情况。先后2次组织各地州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分赴山东、河北2个综合改革试点省学习考察。

二是重视宣传,营造声势。组成3个政策宣讲组分赴南北疆和直属企业单位,宣讲、解读自治区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并督促各地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自治区社改革办共计编发改革专报26期、相关信息50多期,制作板报专栏30多期。

三是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全区14个县(市、区)承担改革试点任务,制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区14个地州(市)均成立了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全区85个县(市、区)已有察布查尔、巩留、霍城、和丰县、昌吉、呼图壁、奇台、温宿、乌什、阿瓦提、柯平、新和、拜城、洛浦等14个县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占全区的16.5%。

四是成效初显,势头强劲。为农社会化服务取得新进展。开展了大田托管、半托管34.5万亩、土地流转20.7万亩,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31.8万亩,签订农业订单25万多亩。农村电商迅速发展。全系统已注册电商企业30家,建立电商产业园(运营服务中心)13个、电商平台27个,实施电商经营的企业50多家。去年全系统实现电商销售额30.2亿元。靠大联强合作发展取得突破。各地州(市)通过招商引资,建设了一批物流产业园、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棉毛纺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风电光伏、旅游宾馆等项目,拓展了经营服务领域,增强了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基层组织建设逐步推进。按照开放办社、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分类指导原则,采取能人领办、企业托管、股份合作、联合开发、电商嫁接等方式,在空白乡镇恢复重建基层社,对“空壳”、弱小基层社改造重组,使一批基层社焕发了生机活力,提升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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