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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明确四项重点改革任务 拟于2020年前全部完成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宣城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7-09-2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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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供销合作社出台文件,明确四项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于2020年前全部完成。

一是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做实做强基层供销社。以“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为契机,按照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产业、助农增收的发展思路,通过生产合作、资本合作、信用合作、产供销服务等多种途径,引领创办、组织指导和参股农民合作社和涉农经营主体发展,在6个区县和全市18个深度贫困乡(镇)基层社先行试点,带动区域常驻农村居民70%以上农户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村社”共建,不断选拔“一懂两爱”精英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切实把基层社建成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

二是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布局,优化区县、镇乡(街道)、村(社)三级网络体系,加强自有网点建设和对现有网点的控制力,计划实现行政村覆盖率60%。转变流通服务方式,加快各类农产品流通市场资源整合,促进产地批发市场、城乡农贸市场、区域综合交易市场、全国性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把本地农产品更多地销往全国市场。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互联网+农业”,促进农村电商与快递物流业融合发展,逐步拓宽农民自产生鲜、农特、农副产品网上直销渠道。

三是构建“三位一体”综合体系,打造为农服务平台。切实抓好“农合会”建设,把深化综合改革和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本级农合会脱钩不脱管,力争2018年完成市农合会、区县农合会、乡镇基层社分会的“三级组织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基层社农合会分会建设,推行“议行合一”,确保基层社享有乡镇农合会分会主导权。推进农合会与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深度融合,主动承接涉农部门经营性服务职能转移,承接政府涉农公共服务事项购买服务。建立供销合作社主导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实现大组织大平台与小组织小农户有效对接,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四是搭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平台,解决农村金融难题。以着力解决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为目标,整合优化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金融服务业态,加快推进全国性保险公司筹建工作,力争到2019年底,形成评估、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基金、保险、典当、拍卖、租赁等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系统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业务延伸和拓展,以重庆农信投资公司为龙头,与区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合作,推广农民合作社小额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业务,扩大农村市场份额。从2017年开始,预计每年与全市三分之一的区县实现对接合作。鼓励条件成熟的区县供销合作社,按照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原则,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有效解决农村金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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