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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供销社党委压实主体责任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宣州区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7-05-15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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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区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做到“三个好”,深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种好“责任田”。今年以来,区供销社党委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党委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省纪委以及市、区纪委全体会议精神,全面吃透基本思想,研究落实方法措施。围绕区社中心工作,研究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

  二是细化责任,签好“军令状”。印发《区供销社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重点细化为10项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同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划分了责任范围,明确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共组织签订《区供销社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余份。通过层层签订廉政“军令状”,机关人员人人担责、上下联动机制的实施,有效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

  三是定期督查,戴好“紧箍咒”。结合党建工作开展,成立督查小组,建立工作台账,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临近时限及时提醒、完成任务对帐销号。通过电话、微信、供销网站、公示栏、文件、会议等途径,公开公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同时,将廉政建设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和年度考评重要依据,对未实现责任目标要求的,取消年度内评先选优资格。通过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真正形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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