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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精心指导下,我局按照省、市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做好政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等工作,有效提高我局工作服务水平。现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政务公开责任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3月14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纳入局2017年度工作要点。根据工作安排,调整了市地震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干部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宜,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具体抓、干部职工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丰富公开内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管理
(一)落实权力清单公开事项。按照市权清办要求,市地震局将权力清单在市地震局网站、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其中行政审批1项、其它权力2项、行政处罚3项。所有行政审批及其他权力事项均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做到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一是依法公开行政职能。通过网站和行政服务窗口,及时更新我局的防震减灾工作职能以及办事公开指南。二是针对性地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决策程序,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及验收,政府采购等事项做好政务公开。三是做好事权、财权、人事权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主要职责、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行政审批内容和权限等内容,“三公经费”、2016年部门决算以及2017年部门预算等重要内容,以及我局人员招录、任免等人事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收费情况等。
(三)加强业务审批公开。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地震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做到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受理和办理,做到了“应进必进”。在界定审批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取消不必要的层层把关、逐级审批的冗长环节,进一步压缩审批项目时限。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核定项目的,材料齐备即当场核定,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全年共对贝林·阳江港湾等87项建设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要求核定。
三、创新公开形式,保障政务公开渠道畅通
(一)规范政务公开栏。我局在巩固、总结以往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政务公开栏的规范完善工作,及时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
(二)推行电子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通过市政务网对我局的职能、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权限等进行公开承诺。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全年共向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工作动态、主题活动等栏目报送信息近500条。
(三)发挥平台公开作用。我局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强化 “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窗口有告知单、服务指南,格式文本资料等,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运行流程。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业务科专门人员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衔接。
四、督促落实到位,确保政务公开有效运行
我们在抓好政务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的同时大力抓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设立投诉信箱、公布联系电话,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涉及部门政务公开的投诉举报等内容。
2017年我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力量还比较薄弱,工作提升水平有限。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总体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平安幸福之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