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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21 00:00 来源:市地震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市地震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载体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等措施,保障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2013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余条,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精神,公开包括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人事信息、财务预决算、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办事公开事项、本局的规划计划等应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对重新清理审核、分类登记的11项行政职权进行公开,其中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1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咨询投诉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公开经费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

    201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大宣传,完善信息网络,做好服务。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拓展公开范围,增加公开内容,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