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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26324733/201601-00055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关于报送2015年省级 “新网工程”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1-22
索引号: 726324733/201601-00055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关于报送2015年省级 “新网工程”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1-22
关于报送2015年省级 “新网工程”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2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省社相关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社共同制定的《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551号)文件要求,请各级供销社和省社相关企业上报2015年省级“新网工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2015年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建设实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目标完成及产生的效益等情况,按照评价指标要求,形成文字报告。具体自评内容见《2015年省级“新网工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附件)。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认真按照规定进行绩效自评,并对所报自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实事求是。自评报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实施、绩效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要用数据说明问题,包括实际总投入、绩效目标实现及增长等,数字要准确,内容要详实,分析要深入,评价要全面。

3、简明扼要。自评报告内容要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市、县(市区)项目由本级供销社负责具体评价和上报,省社投资企业项目由企业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今年已经被省财政厅抽评过的16个项目所在供销社或单位不用再次上报绩效报告,其余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省社综合业务处,同时将评价报告和评价表电子版发到邮箱ahcoop0551@163.com。

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0551-62636875。

附件: 2015年省级“新网工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