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1700MB16394712/202103-0003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文日期 2021-03-03 11:3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项目,申报,供销社,企业,申报书,财政局,材料,实施,供销,涉企,扶持,财政,安徽省,工程,财政厅,附件,证明,要求,组织,纸质,主动回应
信息来源 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题导航 其他
信息名称 【主动回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的一些要求 内容概述

【主动回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的一些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供销社持股比例大于25%并为第一大股东的法人企业,且纳入供销总社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网络报表管理系统中填报数据(财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扶持范围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规范的实体经济组织,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健全,财务资料和账务真实完整;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三)申报项目均纳入省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对获得过国家、省级相关专项政策扶持的同一项目一律不得再次申报。申报企业在填写涉企信息时,因错填、漏填、虚假信息、重复申报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申报的,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应一致或有隶属关系。

(五)申报项目应为2020年4月底之前建成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为1-2年,重大项目分期建成,可分期申报,分期扶持。

二、支持重点与方式

详见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19〕286号),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关于印发《宣城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9〕261 号)规定。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要求

县市区供销社会同同级财政局,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县级项目需报市级供销社、市财政局,经专家评审、研定后确定并报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备案),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0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申报企业财务和统计报表。

    原则上县市区供销社、市社投资企业可上报1-2个项目。

   (二)纸质材料申报

1、《项目申报书》,2018年、2019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统计年报,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2020年安徽省供销社省级财政“新网工程”扶持项目责任书》(附件3)。

    3、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目前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的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工商部门出具的2020年4月1日之后的项目单位出资人及出资额等相关情况的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的批复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实施发生的投资支出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所在地能够说明项目概况的实景照片;土地租赁、银行借款等相关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投资相关凭证等项目实施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如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6、其他材料。县级供销社、财政部门现场踏勘后填写的项目专项勘查情况表(附件4);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附件5)。

    7、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格式见附件1)、目录、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8、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经所属供销社、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以特快专递方式上报到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底前(以收到纸质申报书时间为准),逾期不报,视同放弃。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核查,在此基础上组织第三方评审,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并公示,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各县市区供销社要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并将评价资料于下一年度3月底前上报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