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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对2018年列入“百县百社”振兴计划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进行表彰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宣城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9-03-12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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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7日上午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六届理事会八次全体会议上,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对全区2018年度被评为“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的51个基层社进行授牌表彰。同时会议要求,各盟市供销合作社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推广基层社标杆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和“百县百社”振兴计划,不断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夯实为农牧服务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社标杆社引领带动作用,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牧业现代化、引领农牧民增收致富中做出更大贡献。

2018年8月,内蒙古供销合作社下发了《关于2018年“百县百社”振兴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开展基层社标杆社创建活动,推进基层社建设工作。文件下发后,各盟市供销合作社积极落实,共组织79个基层社开展了“标杆社”创建、申报活动,经盟市供销合作社考核验收、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审定,最终将51个基层社确定为2018年度基层社标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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