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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召开“消费助农助力乡村振兴”交流推进会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05-2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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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在省会海口市组织召开“消费助农助力乡村振兴”交流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5月19日召开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海南省全面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筹备举办2022年首场省委省政府办公区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以扎实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省乡村振兴局、省商务厅、省工商联、海南乡村振兴网、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海口、三亚等9个市县供销合作社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分别就如何促使消费助农大集市真正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通报,2018年10月至2021年12月,全省消费扶贫和消费帮扶活动实现销售总额9.71亿元,累计约有56.68万户次困难群众从中获益。其中,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牵头举办或参与组织各类消费扶贫集市、消费助农集市活动1336场,销售总额1.42亿元。

会议对2022年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进行研究安排。2022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计划牵头举办200场以上消费助农大集市,要求省供销合作联社各工作指导组要靠前指导协调,切实履行好分片指导工作职责,确保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有序开展。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及省第八次党代会、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在消费助农助力乡村振兴上绝不能出现松劲懈怠苗头,要把消费助农大集市办得更好,让更多活动成果惠及困难群众。二是要落实好省供销合作联社、省乡村振兴局等19个厅局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巩固拓展消费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琼供〔2021〕72号)中明确的各项具体工作安排,继续细化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建立清单台账,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三是要参照2020年海南省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模式,做好当前及今后消费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消费助农活动影响力。四是要坚决完成2022年初既定的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任务,持之以恒建立消费帮扶长效机制,可参照三亚等市县供销合作社做法,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举办消费助农大集市,提高活动对消费者和困难群众的吸引力。五是要促进线上线下高效互动,运用好国家“832”销售平台、海南乡村振兴网等载体,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功能,服务乡村振兴。六是可参照澄迈县供销合作社加大力度与周边市县联动的做法,丰富消费助农大集市产品种类,以各地差异化产品提高购买力。七是要认真筛选入市销售产品,奔着更好惠农目的,想方设法组织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等农户参加,更加彰显消费助农大集市公益属性,加强价格管理,把好产品质量关,确保农户满意,让消费者放心。

(责任编辑:王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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