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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领导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05-1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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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是公有制企业的本质特征和独特优势,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标志。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组建的、担负为农服务使命的公有制企业。目前,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本级社有企业全面建立了党组织,完成了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结构,社有企业党组织处在“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公司治理结构的顶端。加强党对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领导,是加强党对社有企业领导的重要内容和客观要求,是社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全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的必然要求,是社有企业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根本保证,也是社有企业构建党内监督主导的大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

一、建立健全社企治理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运行格局

社企治理一体化是由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的组织和制度特性决定的治理特色。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党委领导、理事会决策执行、监事会监督约束和社有企业党组织领导、董事会决策执行、监事会监督约束的,由社统领、功能耦合、运行协同的社企治理一体化的体制和格局,才能保障社有企业始终围绕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战略轨道运行和发展。

一是健全社企党的领导一体化体系体制。完善供销合作社党委对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党委的领导体制,实行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兼任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供销合作社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兼任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的制度安排,确保供销合作社党委的意志和理事会、监事会的主张在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党委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完善供销合作社党委、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党委、各级社有企业党组织在社有企业党的建设、人事安排、业绩考核、体制改革、项目投资、资产处置、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督事项等方面的权限界定和权责清单,做到层层有职权、事事有人管和管而不死、放而不乱。完善供销合作社党委定期听取和研究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及一级社有企业党建纪检工作、经济形势分析和重点工作情况制度,确保社有企业各项工作有的放矢、有序推进。强化社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实现所有社有企业单独设立党组织,确保供销合作社党委的决策部署通过各级社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而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社企决策执行一体化体系体制。完善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对社有资产运营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体制,实行由理事会主导决定供销合作社和社有资产运营公司的社有经济发展规划、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体制改革、为农服务改革发展、数字化改革、重大项目投资、重大社有资产处置、困难企业解困帮扶、社有企业风险防控和安全生产等事项的制度,实行由社资委前置审核、理事会审议决定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及一级社有企业涉及社有资产改革发展方案和项目、年度合作发展基金收缴与使用方案和项目的规定,实行由理事会考核评价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及一级社有企业年度为农服务经营额、投资额增长高于平均水平硬性规定落实情况的机制,切实履行好理事会作为社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社有经济发展主导者和为农服务发展引领者的职责。

三是健全社企监督约束一体化体系体制。完善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对社有资产运营公司监事会的领导体制,将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对理事会的监督重点细化延伸到对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及一级社有企业落实为农服务战略任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实际工作和绩效上,并通过加强对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及一级社有企业监事会的领导,推动监事会实施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监督,确保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供销合作社党委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党委大监督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和统筹作用,明确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和社有资产运营公司监事会参与对一级社有企业的巡察、审计等监督工作,建立综合协同监督机制。

二、建立健全党领导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体制机制

社有企业党组织要站在公司治理结构全局的高度,按照“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履职要求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定位,认识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监事会强监督查风险纠偏差、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边界,找准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监事会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社有企业党组织要把监事会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统筹领导董事会工作和监事会工作,同步谋划、部署、推进、考核,强化监事会工作这一治理弱项,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协调运行。党组织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公司治理结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不可因为兼任董事长,在工作中形成抓董事会工作与抓监事会工作一头热一头冷、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设党委的一级二级社有企业要全面实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一肩挑”。正确处理好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强化党组织统领地位,制定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支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董事会、经理层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提高监事会履职的独立性、权威性。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领导,支持职代会和工会参与公司治理、开展民主监督,拉长公司治理中的监督链条。供销合作社党委应把一级社有企业党组织对监事会工作领导和重视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二是建立健全社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监事会工作的常态工作机制。社有企业党组织要建立定期研究监事会工作的制度,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监事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监事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监事会工作。完善和落实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列席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会议的规定。构建党组织协调下,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与董事,监事会办公室与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的沟通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工作交流。建立党组织支持下的监事会信息获取机制,明确内部各部门和下级企业及时将信息简报、相关文件抄送给监事会办公室,并根据监事会需要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三是建立健全社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的大监督工作体系。构建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党委统一领导的“大监督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担任监委会主任,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工会等部门为成员,监委会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推动监事会利用大监督工作平台,建立目标一致、计划统筹、实施联动、信息共享、专业互补的监督工作机制。

三、切实加强社有企业监事会体系建设

社有企业党组织要把对监事会工作的重视首先落脚到加强监事会体系和力量建设上,为监事会履职提供前提条件。

一是加强社有企业监事会组织建设。要把监事会组织建设的重点放到加强监事会职能建设上,并根据监事会的职能定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精神,拓宽监事会职责,特别要把对董事会“作决策”时的方向性问题、经理层“强管理”中的风险性问题的监督明确具体地表述为监督职责。支持监事会设立监事会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是加强社有企业监事会监事选派。要按《公司法》要求配足监事人数,落实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1/3”的法律规定。创新外派监事的派驻方式,探索变“外派兼职监事”为“外派专职监事”的办法。可以考虑,把一级社有企业资深顾问用起来,将他们纳入社有资产运营公司监事会统一管理,由社有资产运营公司监事会统筹委派到其他一级社有企业任外派专职监事,并负责对他们进行业绩考核、确定薪酬系数(由原企业发放薪酬),甚至可以将他们退休延期到派驻企业治理结构换届。

三是加强社有企业监事会干部培养。要高度重视监督干部培养,把担任职工监事、从事监事会工作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并创造条件开展不同监督岗位干部交流。适应提高监事会履职专业性的要求,注重在具有财会、审计、法律等知识素养的优秀干部中挑选职工监事和监事会工作人员。

四是加强社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要完善监事会决策制度,建立监事会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党组织前置讨论制度,确保监事会按照党组织确定的目标任务,谋划和制定年度工作思路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方案。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指导监事会健全办事制度,明晰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权义务和监事会办公室职责,明确监事会会议类型及其议事范围、召开方式、记录档案等规则。完善监事会工作指导制度,指导监事会建立对下级企业监事会的工作汇报、调研、服务、检查、考核等机制,保障下级企业监事会正确履职、规范履职。

四、着力推进社有企业监事会能力建设

社有企业党组织要把加强监事会履职能力建设作为更好发挥监事会作用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推动监事会持续开展监督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修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监事会工作,深刻认识监督不仅是企业的事更是党和国家的事、不仅是经济上的事更是政治上的事,提高思想站位,提升认识水平,在讲政治、明方向、顾大局中强监督、查风险、纠偏差,打造“政治型”监事会。

二是提高理论素养。深入学习研究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认识把握国内外公司治理发展演变的特点和趋势,学习研究《公司法》及历次修改的背景和内容,学习领悟《公司法》最新修订版体现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变革,学习借鉴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范围、内容、方式、流程及监事会监督特点,学习丰富企业管理、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提升监督水平,以深厚的理论素养塑造监事会的思维方式、提升监事会的专业能力、形成监事会的话语风格,打造“学习型”监事会。

三是增强业务本领。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让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明白监督是为了把正事做正、把好事做好,少出事、不出事,让监督者真心实意搞监督、被监督者发自内心受监督。着力提高监督者专业素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事关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集企业需要、员工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企业决策执行提供专业性、精准性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监督者工作作风,坚持服务导向,利用大监督平台推进协同监督,减少监督次数,优化监督程序,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让被监督者真正感受到监督带来的获得感、正能量,打造“服务型”监事会。

四是练就斗争本领。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担当精神,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拨正,面对矛盾困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挑战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错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复杂形势面前不迷航,在艰巨斗争面前不退缩,做疾风劲草,当烈火真金。把岗位当责任,把工作当使命,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于监督的监督实效,提地位、强作用、增团结、优形象,打造“担当型”监事会。

(作者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浙江省兴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责任编辑:杨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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