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社有企业经营管理,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意见,进一步明确社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营责任,防止社有资产流失,日前,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洪斯明组织召开部分社有企业、市供销商业总公司和社资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有企业经营经营管理约谈会。
会议通报了市社监事会对理事会提出的强化社有资产管理的建议。洪斯明主任在约谈中指出,市社“一代会”已经召开,“三会”体制机制正逐步完善,社有企业要有政治意识、底线思维,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责,严格依法管理承包经营企业,确保承包经营合同依法依规履行。
会议要求,一要关心支持社有企业经营发展,做好合作共赢文章。二要服务社有企业,沉下去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题。三要严格履行股东会决议和市社党组有关经营管理的决策意见。四要加强企业内部规范管理,按基建项目要求做好建设工程账务处理和档案管理。
约谈会强调,市社理事会作为市供销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按照国家规定,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