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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供销资讯 > 通知公告

市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0-02-1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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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供销社、各社属企业: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和《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供发办〔20206号)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市供销系统安全稳定,有力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指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及时了解疫情,及时作出应对。加强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应对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落实防控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响应和协同配合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加强请示报告。要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深入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按照科学预防、积极防治的要求,尽量减少在密闭环境开展集体活动,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类隐患。各单位要坚决服从疫情管理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员工)疫情防范宣传教育管理工作,通过落实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所属的办公楼、仓储用房、农产品市场等场所环境卫生管控,切实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通风透气等工作,加大每日清消力度和频次。落实人员防护措施,配备必要防护设备,发放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减少疫病传播风险。要加强源头防控,严把准入关口,严格农副产品质量管控和安全检测,严禁违规销售活禽、野生动物等行为。

三、积极主动配合,体现社会责任

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安排供销社机关、社属企业、基层社的干部职工全力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疫病防控工作,主动提供必要物资援助,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一线的慰问工作。有条件的供销社,要根据省社通知要求,组织指导社属企业、基层社、基层服务网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服务组织与市场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并向社会发出“不涨价、保供应”的郑重承诺。鼓励有条件的社属企业、农民合作社等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支援疫情严重地区防控工作,体现供销社公益属性,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各县市区社、各社属企业要在全力做好当前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谋划今年各项改革和发展工作,尽力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各单位要积极报送疫情防控信息,疫情防控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社报告。



                       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27


抄送:省供销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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