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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基本建成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时间:2019-10-22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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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举措,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指导意见》分两个阶段提出了主要目标:一是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达到500元/人。二是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总体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在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落实便民惠民举措等4项措施。比如,提出探索依托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创新养殖保险模式和财政支持方式;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等。

  在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清理规范农业保险市场、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等4方面举措。如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在充分尊重保险机构产品开发、精算定价、承保理赔等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给予必要的保费补贴、大灾赔付等,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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