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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罗** 浏览量 9661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供销合作社与社有企业的法律关系
信件内容 咨询:供销合作社与社有企业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来信时间 2021-11-22 15:19:34
回复时间 2021-11-22 16:46:47
回复部门 市供销社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11-22 16:46:47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1-11-22 16:49:58
回复部门 市供销社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对于登记为集体所有制的社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文件的规定。即,按照社企分开的原则,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于其所属企业的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社集体财产(包括所属企事业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拥有对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权,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权,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权,享有财产收益权,但不干预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经营、用工、分配等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对于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社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执行《公司法》的规定。即,供销合作社是社有企业的出资人(股东),依照《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供销合作社“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供销合作社作为股东以出资额(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社有企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 0天0小时36分
  • 累计办理时间
  • 0天0小时9分
信件提交
  • 提交人:罗**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1-11-22 15:19:34
信件审核
  • 审核单位:市供销社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1-11-22 16:46:47
  • 审核用时:0天0小时27分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1-11-22 16:56:24
  • 办理用时:0天0小时9分